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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ohnlam

致梁咏琪的一封信

03/18/2012 in Uncategorized

梁小姐你好:

这是由我这一个陌生人给你写的一封信。不过请不用担心,我不会像茨威格笔下的人物一样告诉你我们的私生子刚刚死了。我只是想像你众多的拥趸一样,给你这位大明星写一封信。我想这对于你来说应该不是一件陌生的事情。

你是一个家喻户晓的大明星,我想这一点是不会有什么异议的。可是很抱歉,我对于你作为一个大明星做过的事情并不是十分了解。我没怎么听过你唱过的歌,我几乎没看过你拍的电影,我不确定你有没有拍过电视剧,如果有,那我肯定是一集都没看过。我对你的了解其实只停留在小学时候的印象(我如今已经在念博士了)。

我记得那是小学时的某个暑假,大概是四五年级的时候吧。我在一个香港的儿童节目(闪电传真机?)里面看到你一首歌的MV。那是一首关于夏天的歌,我隐约记得歌名里面有“仲夏”两个字。在我的记忆中,那首歌的MV在那个节目里面连续放了两三个星期。于是,在那两三个礼拜里面,我每天下午都守在电视机前面等待你的出现。

从那以后,我就记住了你的名字,你对那个时候的我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我曾经在学校里跟同学争论,你和张柏芝到底谁才是娱乐圈玉女派的掌门人。请别见笑,那时候我的观点是张柏芝才是玉女派掌门人。虽然我那个时候甚至连张柏芝长什么模样都不知道,但是支持你比较清纯的小同学们占了压倒性的优势,我为了显得自己与众不同,于是选择了支持张柏芝。但那时候我的内心里绝对是支持你的,这一点请你要相信我。

关于你的种种记忆里,其实有一件很有意思的小事情一直占据着主要的篇幅。我在小学的时候,曾经留意着一位比我低一个年级的女同学。我已经忘记了她的名字了,但是我至今记得,夏天的时候,她经常穿着一件翠绿色的连衣短裙,头上梳着像你当年那样的中分短发。还有的就是,她跟你长得很像。那个女孩子应该也觉得她穿着那套翠绿色的连衣裙很好看,因为那一年的夏天里,她大部分的时间里都穿着那套裙子。这在那个时候的小学生里其实是很常见的一件事情,假如你有一套特别好看的衣服,你巴不得一周五天上学的时候都穿在身上。

我和那个女孩子的家住的挺近的,至少从我尾随她放学的时候观察到的情况来看是这样的。回家路上的路两旁长满了葱郁的大树,她那身绿色的裙子在摇摆的绿荫衬托之下,是炎夏里最清凉的事物。我很确定她知道我对她的关注,回头看一眼但又假装在看别的地方的那种小细节已经从记忆中淡去了,但那种每天走在同一条放学路上相隔20米的默契,你是无法忘记的。她家的楼下有一家小卖铺,每次当她走进楼道回家的时候,我就会在那家小卖铺停下,买一瓶玻璃瓶的饮料,慢慢喝。我总会喝得很慢,因为如果我运气好的话,在饮料喝完之前,那位短发的女孩子就会在家里放下书包以后又走下来,找她的同学去玩耍,那样我又可以假装不经意地再见她一面了。

也许是时间隔得有点太久了,现在的我不太确定我到底有没有跟她说过话,好像有,但我又不太确定我们说了什么,又或者我只是把当时的幻想当成了记忆。这种既像回忆又像幻想的意识里面还包括了那个女孩子身边的好朋友跑来问我“你是不是很喜欢在那家小卖铺喝饮料?”那是代表她跟她的朋友在讨论我吗?记忆这种莫名其妙的东西,说不清楚。

后来我上了初中,就再没见到过那个女孩了。到了如今,她在我的脑海里的样子已经模糊了,留下的只有那间翠绿色的连衣裙。如果我硬是要想象她的形象,我的脑袋里只会出现一个你——梁咏琪——穿着翠绿色的连衣裙。

刚上初中那段时间里,我很喜欢听录音磁带。我记得那时候我身边的同学买了一盒你的专辑录音磁带,是有《胆小鬼》(这是你唱过的歌里面为数不多的我能记住歌名的一首)那一张专辑。我问同学借了那盒磁带,在家里反复地听。其实如今想起来,那首歌的歌词我并没有听得很明白,在那简单的旋律里,我只是一直把“胆小鬼”这三个字与我每天和那个女孩子在放学路上的一幕一幕联系起来。

我找到了那个女孩子家里的电话号码,那是小学毕业之前,我身边的朋友帮我弄到的。可我从来没拨打过那个号码,因为我不知道打通了以后该说什么。那是一个普通家庭里的电话还没有来电号码显示功能的年代,于是,在一天放学回家听了几遍你的《胆小鬼》以后(在我爸爸妈妈下班回家之前),我终于拨通了她家的电话号码。接电话的就是她,我当然还是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在那么多次的放学路上,在那家小卖铺喝了那么多瓶饮料都没说出来的话,怎么可能会在这个时候说得出来呢。

于是,我只是在她问了几遍“喂,请问找谁”这类的话以后,把电话的听筒放到磁带音响旁边,那里正在放着你的那首歌,关于胆小鬼的歌。

歌曲放完以后,她没有挂电话。也许她是挂了,但是我保留的这个版本的记忆里,她没有。可是我的记忆又没有记录下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如果她没挂电话的话,她肯定会说了些什么。可是她到底说了什么呢?

“胆小鬼。”

关于这件事情的记忆,我脑袋里保留的另外的一个版本是,我在电话里放给她听的歌其实并不是你的歌,而是黎明的歌。但我也不太确定,因为我更宁愿相信是你的歌,因为她跟你长的比较像一点。

前段时间,在陪我的女朋友(并不是那位穿绿色连衣裙的女孩)看台湾的娱乐节目的时候,我看到了你,还有你的丈夫。我的女朋友和她的朋友在一旁争论你的丈夫到底帅不帅,而我在心里面,只是在不断地问“她真的是梁咏琪吗?”你肯定是梁咏琪,这是毫无疑问的,只不过15年真的不是一个短的时间,我甚至对自己脑子里关于那段时间的记忆的真伪都发生了怀疑。想要把如今的你和印象中当年的你联系起来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于是乎,萌发了给你写这样的一封信的念头,希望能够引起你我对于15年前生活中细节的回味的共鸣。我估计还是会一如既往地对你的新闻不太关注,不会让你占据我的生活,这一点希望你能体谅。但是如果再过一个15年以后,我对当年的回忆有了新的体味,甚至构思了一个新的版本,希望能有机会和你分享。

祝一切都好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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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ohnlam

巴黎7日游

01/12/2012 in Uncategorized



罗昱炜说:“从我认识林良俊的那一天起,他就是这副样子了。”

我认为,这是我听过的对我最高的评价,简直死而无憾啊。


邓皓琛说:“林良俊的理想就是做个图书管理员。”

我认为,真正的理想,就是朋友之间的玩笑;与其他人之间的玩笑,是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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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ohnlam

每天回学校的第一件事情

12/21/2011 in Uncategoriz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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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ohnlam

新想法

10/21/2011 in Uncategoriz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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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就把博客当微博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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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ohnlam

Tighty white

09/23/2011 in Uncategorized

那一晚在圣地亚哥的闹市的一家墨西哥风味酒吧,实验室里的一个美国师兄一边喝着大杯大杯的玛格丽塔酒,一边跟我说起以前出去开会时候的趣事:有一次在巴尔的摩开会的时候,他跟另外三个中国学生一起住在同一间酒店房间。房间里有两张双人床,所以两个人睡一张床,他要跟一个中国学生一起睡。结果那天晚上开会开得比较晚,回到酒店的时候大家都很累了。我的这个美国师兄其实是“中美合资的”——爸爸是香港人,妈妈是美国人,虽说是在美国土生土长的,但是对中国文化也不能说是完全地陌生。但让他那天晚上震惊的事情是,四个人很累地走进酒店房间以后,除了他以外的其他三个中国学生以迅雷不及掩耳的“中国速度”脱光了身上的衣服,只留下“tighty white”——白色的三角内裤,然后就钻进被窝里面呼呼大睡了。我的这位美国师兄面对着肉体横陈的场面感到很悲伤,他显然很不习惯这样与一个不是自己情侣的人分享一张床,于是只能离开酒店,在巴尔的摩的街头喝了一夜的酒,然后在天亮的时候回到宾馆把这香艳的一幕用照相机记录起来。

我怀着复杂的心情听这位美国师兄讲完这件趣事,然后一边回味着“tighty white”这个有趣的说法,一边告诉他,你要是在中国上过大学,在夏天的时候住过男生宿舍的话,你就会知道,这个tighty white可以说是中国大学男生的统一校服,uniform是也。

睡觉的时候穿什么?Tighty white。

早上起来刷牙洗脸穿什么?Tighty white。

从食堂打饭回到宿舍吃饭时穿什么?Tighty white。

到别的宿舍串门聊天的时候穿什么?Tighty white。

招朋唤友打扑克打魔兽的时候穿什么?Tighty white。

假如一个大学里没有女生的话,我觉得走在整个学校里的男生都会只穿tighty white。也许也不全是,但大家之间的区别大概也就是tighty white, tighty yellow, tighty blue和tighty black。也许还有几个本命年的,会穿tighty red。

别国的国情我不太了解,但我想起码在中国,一百个男人里面应该起码有九十九个的第一条内裤都会是tighty white。我自己就是其中的一个。

我忘记自己是从几岁开始有穿内裤的习惯,也许是六七岁的时候吧。但我记得我那时候在内裤的穿着的方法上一直是走在潮流的前面的,我的风格是内裤外穿,无论在家里还是在家附近玩耍的时候,小小的tighty white就是我身上唯一的布料。我很清楚地记得这些事情,是因为当我现在试图回想起自己的性意识当年是如何觉醒的时候,我会想到一件关于tighty white的事情。大概是小学一二年级的时候,我有一天也是穿着tighty white在家附近玩耍,这在那天以前都是很平常的事情。直到我玩着玩着跑到了家附近马路边上的一个书报亭看漫画。刚翻开几页,旁边有个人跟我打招呼,是小学班上的一位女同学,她跟她的父母也来书报亭买报纸。我已经忘了那位女同学的名字和相貌了,但我至今清楚地记得,她跟我打完招呼以后,问了我一句“你怎么穿这么少?”然后我才在人生中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的身上的布料有点太少了,然后突然间发现马路上大街上大家身上都穿的很整齐,只有我一个人处于几乎全裸的状态。我感到羞愧无比,然后赶紧回家,再也不敢穿着一条tighty white就跑到大街上了。

现在想起来的话,我会把那一天当作是自己性意识觉醒的时刻。后来我也继续穿着tighty white,只是从不在别人面前只穿tighty white。小学的时候,我穿的tighty white都是妈妈从路边摊买的十块钱三条的廉价货,裤头的地方不是绣着“花花公子”就是“彪马”。而很显然我的家庭不是唯一光顾这些内裤路边摊的,每次上医院体检需要脱衣服检查内科的时候,一堆男同学把外衣脱掉以后,几乎都是同样的tighty white,比统一穿校服都还整齐。可后来我渐渐退出了tighty white这个大集体,因为慢慢地觉得tighty white的设计有很多弊端。首先是white,你知道嘛,男生,晚上总是很多愁善感的,一个不小心的话,第二天早上tighty white就会变成tighty white and a little bit yellow。其次是tight,由于以前穿的都是路边摊买的劣质货,所以洗过几次以后,橡筋就会变得有点松垮。然后,你知道嘛,男生,经常都会很容易激动,这个时候就会经常“包不住”了。

出于对以上的考虑,我大概从高中后半段的时候起就再没穿过tighty white了。但是我身边大部分的同学的小部分身体还是紧密地被tighty white包裹着,在校园里成为一道很亮丽的风景线。夏天的时候,大家会出很多汗,然后tighty white会很贴着皮肤,带点透明的效果。然后走路的时候,tighty white会随着它包裹的东西一起左右摆动,整个男生宿舍区都是春色一片。

我相信我这一个年纪的男生都是在这样的大学校园里成长起来的,可惜我的美国师兄却没机会看到这番有趣的景象,以至于当他那天晚上在宾馆里看到身边三个中国学生同时露出tighty white睡在床上的时候,会产生对人性的怀疑,以至于在巴尔的摩的街头通宵买醉。我觉得tighty white这种东西是一种生活状态的象征,起码它能让我想起,在大学的那段日子里,我们都活得很轻松,心灵和身体的一些部位都很自由,身上的tighty white让我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很真诚,很直接。毕竟,现在很难再找到一个场合,可以让这么多人坦诚地只穿着纯白的内裤一起生活几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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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ohnlam

如果不是我爸妈说我看起来成熟了我也不会把这照片贴出来

09/22/2011 in Uncategoriz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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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ohnlam

汉堡包

09/16/2011 in Uncategorized

汉堡包这种食物对美国人的有多重要?大概就如寿司对于日本人一般重要。

哪怕连美国人本身都认为麦当劳卖的那些汉堡包是垃圾食品,但是当他们到了一些比较高级的餐馆点菜的时候,菜单上的第一样主菜通常还是汉堡。全熟半熟或偏生的汉堡肉饼夹在两片大面包中间,旁边配上炸薯条烤土豆或者土豆泥,再加两根酸黄瓜,美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成为了世界上国民平均体重最重的国家。

记得笔者刚到美国的时候,分不清汉堡跟三明治的区别,觉得都是两片面包中间夹着一堆东西。一个汉堡跟一个三明治放在我的面前,犹如一个印尼人和一个马来西亚人站在我的面前一样,谁是谁啊。经过身边的美国朋友的一番点拨之后,我才知道,只有当两片面包中间夹的是一块由绞肉做成的肉饼的时候,那东西才叫做汉堡,其余的情况都叫做三明治。就例如,一块牛肉,之间煎熟夹在两片面包当中,那就是牛肉三明治;如果把它绞烂成绞肉,煎熟,再夹到面包里面去,那就是牛肉汉堡。

有部纪录片,好像是<Food Inc.>,曾经痛批过麦当劳这类快餐店有多么的邪恶。电影批判麦当劳,说他们把餐厅里的员工当作是流水生产线上的工人,每个人只负责食品制作的一道工序,例如工人A只负责煎汉堡肉饼,工人B只负责往汉堡里面铺酸黄瓜片。影片说这么邪恶的分工制度虽然提高了汉堡的制作速度,但是却减低了工人的竞争能力,会让一个工人在麦当劳工作了几年以后除了往汉堡包里面铺酸黄瓜片之外就什么都不会做,到了麦当劳以外的地方连个汉堡都不会做,除了被社会淘汰就没有别的出路。当时我看完电影以后曾经很愤概,觉得麦当劳实在太邪恶了,那个麦当劳广告里的小丑搞不好跟蝙蝠侠里面的那个是同一个小丑。可是每次当我手中拿起一个汉堡包要放进嘴里的时候,心里又不禁地想:如果有人在麦当劳里待了一两年——哪怕从来没在麦当劳里面待过——竟然连一个汉堡包都做不出,社会不淘汰他的话也确实说不过去。一个简单的汉堡包,说白了就是用两片面包把一堆东西夹在中间,有什么了不起的?哪个美国人不服的话来做个豆沙包试试,我保证他们在搞清楚红豆跟豆沙的关系之后就会大叫一声:社会,淘汰我吧。

但是话说回来,说麦当劳是垃圾食品也是有道理的,因为他们的食品不单止营养价值上垃圾,连味道也很垃圾。因为哪怕汉堡包是构造和烹饪过程都如此简单的一种食品,也还是有人做得好吃,有人做得难吃。本人不是特别爱吃汉堡包的人,所以活了二十多年了,在中国,在美国,吃过的汉堡包也不比一般人多。但如果你要我说出吃过的最好吃的汉堡包,我会毫不犹豫地选出纽约市中央公园旁边的Shake Shack出品的汉堡包。几乎跟大众快餐店一样的价格,却让我吃到了更胜于价钱数倍于它的汉堡的美味。

有这么一个关于汉堡包的段子:某客人慕名而来到一家有名的汉堡包店,品尝过后却觉得味道很一般,大失所望。食客不死心,反复光顾了几次以后,还是很失望,于是把厨师从厨房里叫出来指责一番。后来该食客有一天又无意之中再度光顾该汉堡店,这一次却让他吃到了之前从来没吃到过的美味,汉堡肉饼鲜嫩多汁,让食客一扫而光。食客冲进厨房,握住厨师的手大肆称赞了一番,并为自己之前的指责道歉,还诚恳地请求厨师把烹调这个汉堡的秘诀告诉他,为什么此番的滋味跟之前数次光临过的差别如此地大。厨师开始的时候只是一脸面红,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后来被食客的热情弄的实在不好意思了,才呐呐地说:刚才服务员说那个汉堡包是你点的,于是我一时气愤,忍不住就往肉饼上面吐了几口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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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ohnlam

论人之不能两次掉进同一条阴沟,所以应抓住当下机会在阴沟里尽情打滚

09/11/2011 in Uncategorized

搬到新的房子了,一切都很好,只是第一个星期没有电视和网络,过得比较苦涩。之前住的房子的房东似乎对我们有些微词,认为我们在那里住的一年里没有很好地维护他们的房子,造成了一些损坏。结果房东的妈妈跳出来给我们说了句公道话:“你们是我女儿的第一批房客,她以前没出租过房子,所以不知道其实你们就是最好的房客。”

因为是第一次,所以没有比较,不知道眼前的美好。但哪怕不是第一次,我们也总是会期待下一次。

搬来现在的这个房子之前,我对之前住的地方很满意,本来想没什么意外的话就在那里住到毕业。后来因为不可抗力,还是在住了一年之后搬到了如今住的这个新房子,结果住了一个星期之后,觉得比原来的房子好。这不是我的第一次,于是我有机会比较。有了比较的机会,我知道我是有机会遇到更好的。

然而有些事情是没有机会比较的。中学的课本里面就曾经有个名字很难记的哲学家说过,人不能两次掉进同一条阴沟。体验是不能重复的。经历过A,然后再经历B,觉得还是A好,可是A已经不是A了。哪怕此时觉得B比A好,只是A已经比彼时的A更好了。亲子断裂以后能忘却芥蒂重拾温情吗,朋友绝交以后能冰释和好如初吗,情人之间能“从头再来一次”吗。不能重复,所以哪怕是同样的两个人之间的同样的关系也不能做前后纵向比较,又谈何跟别人的横向比较呢。不能重复的事情,没办法比较。

房东的妈妈帮我说了好话,说我们是最好的房客。但是连我自己都不太确定。首先哪怕此时此景让我继续在旧房子里继续住,我也未必能够向之前那样小心呵护房子。因为我已经有了之前的经历,我知道哪怕我小心翼翼地对待房子,房东也会照样对我有意见。我可能会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对房子不再爱护;我可能会想,哪怕这里的房东把我赶走了,我还可以租到更好的新房子。总之,一切的已经不一样了。

于是我们的哲学讨论得到了一个很无奈的结论,能重复的事情,也没办法比较。

于是当我们回到那位中学课本里的哲学家说的话的时候,只能以乐观主义者的姿态说一句,趁你还是你自己,在这阴沟里尽情打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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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ohnlam

所谓铁汉柔情

08/11/2011 in Uncategorized

The Twang – Back Where We Started

在网上看到一张英国骚乱分子手里抱着一个兔子娃娃的照片,让我觉得他们在烧杀抢夺的时候,嘴里很可能是哼着类似的歌曲。

别闹了,这个周末英超的新赛季就要开赛了,你妈叫你看球,乖乖回家吧。

不然中国真的要派城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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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ohnlam

童年轶事二则

08/02/2011 in Uncategorized

前几天,突然想起小时候回乡下看到的一些小事情,其中有两件是关于小动物的。

第一件是关于小猪的。我叔叔家养了几头猪,猪圈在他家屋子的旁边,我回老家的时候有空就会跑去猪圈看我叔叔喂猪。叔叔家的猪里面只有一头母猪,你会猜其它的都是公猪,但其实它们都是太监猪,就是被阉割过的猪。猪为什么要被阉割呢,确切的道理我其实也不太懂,我猜大概是想小猪们都专心吃饭,心无旁贷地快快长肉吧。我二叔都是自己动手阉猪的,我有幸目睹过一次。他会先把小猪,紧紧的抱在怀了,让小猪仰面朝天,把小鸡鸡露出来。我是那个时候才知道,原来猪是没有袋袋的,就是那个装着蛋蛋的袋。于是二叔需要一只手抱稳小猪,用另外一只手“找蛋”。我想,到这一刻为止,二叔怀里的小猪应该还是感到很舒服的:有人把自己抱在怀里,还有一只手在自己的下身摸来摸去。接下来,二叔会拿出一片已经消毒好的刀片,在小猪的蛋蛋附近,划开一道口子。记忆当中,当那道口子被划开的时候,不会有很多的鲜血流出来。小猪很明显感到很痛,在我叔叔的怀里抽搐,嘴里发出闷闷的叫声。接下来,二叔会透过划开的那道口子,找到小猪的蛋蛋,然后用一根钢签,插进蛋蛋里把它从小猪的体内挑出来。蛋蛋上通常还会有一些东西连着小猪的身体,应该就是附睾,二叔会用刀片把那些组织划断。我无法知道钢签插入蛋蛋和附睾被刀片划断这两件事情中的哪一件会给小猪带来更大的疼痛,因为小猪的抽搐和闷叫在这两件事情发生的同时达到了顶峰,二叔需要花很大的力气才能把它控制在怀里。接下来,二叔会把准备好的红花油敷在小猪的伤口上面消毒止痛。蘸有红花油的纱布跟伤口的每一次触碰,都会伴随着小猪身体的一次抽搐。待到小猪的情绪慢慢稳定下来以后,二叔才会把它从怀里放下,把它关到一个独立的在猪圈里相对来说比较干净的小间里面。因为巨大的疼痛,小猪回到地面以后走路的方式会明显地跟别的猪不一样,后腿的动作会比较小。伤口上的红花油会顺着它的腿慢慢流下来,中间混有明显的血丝。

第二件事情是关于小老鼠的。乡下里总是有很多老鼠,民居的阴沟里有家鼠,庄稼地里有田鼠。村里的人本来就穷,辛苦劳作之后才得到的粮食要是被老鼠糟蹋了,他们会感到特别的愤怒。这种愤怒可以体现在他们对待小老鼠的方法上。有一年我回乡下过年的时候,二叔在家后院的角落里找到了一个鼠窝。老鼠识途,跑得快,二叔没逮到它们,可是还是有很大的收获,因为这个鼠窝里刚好还有一窝刚出生的幼鼠。幼鼠有多小呢,我印象中好像比壁虎的个头大不了多少。抓幼鼠的过程我没看到,当我看到我二叔的时候,他手里已经拿着十几只动弹不得的小老鼠了。为什么我二叔可以一手拿着这么多只小老鼠呢,是因为他把一只只小老鼠的尾巴全部绑在一起了。二叔一手提着所有老鼠的尾巴,让它们倒挂着,它们很安静平和,远远看去就像提着一束晒干了的辣椒,只不过颜色有点不一样。二叔找到一个比较空旷的平地,往这群幼鼠的身上浇了很多的煤油,然后用一只手提起老鼠的尾巴,另外一只手打着打火机,把老鼠身上的煤油点燃。二叔说,老鼠身上很脏,可能会有鼠疫,随便把老鼠弄死了,它们的尸体有可能会被村里的猫猫狗狗吃掉,然后那些鼠疫之类的疾病就会散播出去。所以,把老鼠烧焦了,就既能够把老鼠身上的病害杀灭,又能够防止了这些病害的传播。因为煤油,火焰很快就在幼鼠堆的身体上传播开了。二叔把着了火的小老鼠放在地上,它们马上就疯狂地爬来爬去。但是因为它们的尾巴被绑起来了,所以无论它们多门疯狂地跑,基本上还是停留在原地,嘴里发出“吱吱”的叫声。一群着了火的老鼠在地上转来转去,其实看上去很漂亮,就像过年时放的烟花一样。我记得以前玩过的一种点着了以后会在地上窜来窜去的烟花就叫做“地老鼠”。很快有一些老鼠就会失去生命力,身体随着被绑着的尾巴被其它还在拼命挣扎的老鼠拖动着。接下来,幼鼠们一只接一只地失去生命力,躺在地上不动了,只剩下它们身上的火焰在摇摆。二叔在老鼠的尸体上面又浇上一点煤油,让火焰燃烧着直到把老鼠的尸体都烧焦,然后把它们都埋在泥土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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